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壹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壹)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
(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學術語或者容易使人產生混淆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的宣傳用語的;
(三)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壹條規定,發布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的;
(五)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發布酒類廣告的;
(六)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的;
(七)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發布招商引資廣告和其他預期投資回報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和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發布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牧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養殖廣告的;
(10)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使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11)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使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十二)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發布廣告或者使用與中小學生、幼兒有關的物品的;
(十三)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發布以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
(十四)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發布廣告的。
醫療機構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撤銷其診療科目或者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