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醫療保險:提供全面保障,將為被保險人提供住院、門診、手術等費用的報銷;
2.特定醫療保險:是為消費者提供特定醫療項目的保障;
3.壹般醫療保險:是被保險人治療疾病的壹般費用;
4.住院醫療保險:生病住院需要相對較高的費用,而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額度有限;
5.手術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辦理醫保卡需要的材料包括:
1.被保險人近期兩寸免冠照片兩張。被保險人是學齡前兒童的,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兩寸免冠照片兩張;
2.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參保人所在單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戶口簿每頁應復印壹份;
4.戶口簿上除參保人本人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有效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比如家庭成員有省市醫保本,只需帶上醫保本原件,復印醫保本第壹頁即可;
5.農民工子女參保時,還需提供父母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父母所在單位提供的外出務工證明及3年以上勞動關系證明;
6、屬於低保對象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登記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
7、屬重度殘疾、壹至二級殘疾人的,還需提供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8、屬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普通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覆蓋面廣,能有效減輕患者和家庭的經濟負擔。但是,醫療保險仍然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以滿足人們的基本健康需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