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是壹項社會保障制度,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民生領域,“兜底”指的是政府制定政策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的生產生活需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住房兜底、醫療兜底、教育兜底、養老兜底。
1、住房兜底,保障群眾住有所居。城鄉貧困人口由於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沒有能力購買住房,只能依靠政府“兜底”來解決。
2、醫療兜底,保障群眾病有所醫。紮實開展醫療衛生精準扶貧,在提高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加快完善《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全面落實醫療救助制度,構建醫療綜合保障體系,實現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銜接。
3、教育兜底,保障學生學有所教。堅持城鄉統籌,構建覆蓋全社會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和教育扶貧結對幫扶體系,加大對貧困家庭大學生的救助力度建立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入學的長效機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在辦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同時,重點辦好職業教育。
4、養老兜底,保障群眾老有所養。進壹步強化老年人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完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探索建立醫養融合養老新模式。
5、兜底保障對象:主要成員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即納入農村低保壹、二類對象的家庭);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因病因學造成剛性大額支出且符合農村低保壹、二類對象條件的困難家庭;農村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困難家庭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