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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神鎮中心衛生院二分院壹個沒有醫師執業資格的工作人員,擅自給患者註射封閉針,導致患者當場死亡。為了開脫責任,該非法行醫者竟然將死者的屍體拋棄到荒郊野外。
昨日記者了解到,該犯罪嫌疑人楊國彬已經被禹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刑事拘留。路邊發現無名屍體
據禹州警方介紹,2005年1月2日上午9時許,禹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禹州至郟縣公路張得鄉境內的小寨路口,發現壹具男性屍體。該地點離禹州市區約30公裏。在現場,禹州市公安局刑偵人員經過勘查,初步判斷,現場是拋屍現場,屍體是從別處運來的。刑偵人員發現死者的手、腰部、臀部有打針留下的針眼,同時還發現屍體後腦勺部有壹個比雞蛋還大的腫包。“難道是兇殺?”刑偵人員疑竇叢生。手機確定死者身份
禹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根據死者身上的手機,很快弄清了其身份:劉冠嶺,男,44歲,禹州市磨街鄉劉門村人。據該村的劉某反映,1月1日上午,他開車到神鎮送煤,劉冠嶺乘他的車去看病。在車上,劉冠嶺說患了腰椎間盤突出,這幾天疼得厲害,想到神中心衛生院二分院打封閉針。到二分院門口後,劉某停下車,看著劉冠嶺走進了該醫院。等劉某送完煤返回時,給劉冠嶺打手機,但劉冠嶺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劉某就開車返回了。“神中心衛生院二分院有重大嫌疑。”1月2日下午,刑偵人員到二分院調查,但是醫院的人否認見過劉冠嶺,這引起了刑偵人員的懷疑,他們將醫院負責人楊國彬和他妻子,以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隔離,分頭詢問。沒多久,楊就交代了作案經過。怕擔責任拋屍野外
在1月2日禹州市公安局的壹份口供筆錄上,楊國彬交代:“劉冠嶺因患腰椎間盤突出,腿疼得厲害,以前我曾給他打過封閉針。1月1日上午,他又來要求打封閉針,我說間隔時間不到,按照要求,打封閉針的間隔至少要有15天。他說差兩三天沒關系,腿疼得很,想再打壹針。我沒有開處方,直接到藥房裏取了藥,在大廳裏的壹張床上,分兩次註射進了他的腰部。兩三分鐘後,他出現不良反應,暈倒,頭撞到墻上。我壹看情況不妙,就急忙喊來醫院的其他人,在他的手部、臀部打急救針,並進行人工呼吸,但已經來不及了。當時考慮到家有老有小,再加上醫療事故不好處理,怕死者家屬上門找事,所以就決定把屍體處理掉。1日晚11時許,我在醫院門口花壇附近,見到壹輛拉煤車,就以搭便車為名,攔住了車,我給了司機3000元,讓他把屍體運出去扔掉。司機問扔在哪裏?我說,只要過鴻暢(與神相鄰的壹個鎮)就可以。之後,我用輸液箱子裹住屍體,把屍體擡上了車。該車的車牌號我沒有註意。”非法行醫被刑拘
經公安機關調查,楊國彬1960年出生,禹州市神鎮梁橋村人,1985年到神中心衛生院放射科工作,但沒有醫師資格證。2004年1月1日,他承包了該中心衛生院二分院。就在他承包的當天,二分院在給壹個孕婦引產時,造成該孕婦死亡,該事被醫院私了。2005年1月3日上午,因涉嫌非法行醫罪,楊國彬被依法拘留。1月5日,禹州市衛生局向禹州市公安局出具了楊國彬“沒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不具備行醫資格”的證明。禹州市公安局辦案人員說,有關死者的死亡原因,需要進壹步鑒定,對犯罪嫌疑人楊國彬的供述還需進壹步確認。監管不力釀慘禍
在禹州市衛生局,記者見到了該局2004年6月18日的壹份處罰書。上面顯示:禹州市衛生局醫療秩序整頓小組,對該分院進行醫政監督檢查。問題如下,該分院未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開展診療活動。同日,該局還下發了壹份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決定對神中心衛生院二分院法人何新建、負責人楊國彬進行處罰:立即停止診療活動,沒收壹切藥品、器械;罰款3000元。然而時間過了半年,禹州市衛生局的這份行政處罰也沒有生效,仍然是壹紙空文。壹位業內人士說:“如果早把這個非法醫院給端了,也不會出現如今這樣的悲劇。”他認為:“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給不法行醫者提供了保護傘,是釀成慘禍的原因之壹。”就這種看法,記者在禹州市衛生局采訪時,有關人員對此均表示回避,記者無法弄清該處罰沒有落實到位的真實原因。肇事醫院人去樓空
昨日15時30分,記者趕到二分院時,有3個年輕人正擡著器械往臨近的壹個飯店裏轉移。該分院是壹座臨街樓房,上下3層,約有10間房,距離鎮中心衛生院有200多米。樓上的壹個爛掉的藍色廣告牌下,有壹個帶有“夜診、急診”字樣的燈箱廣告。大門的門頭上貼著“內科、骨科、透視、化驗、針灸、外科、婦科、拍片、B超、按摩”等字樣。記者被幾個婦女擋在門口,醫院裏沒有開燈,裏面顯得昏暗。幾個婦女稱醫院放假,不營業了。見到記者拍照,壹個年齡近50歲的婦女對壹個男子說:“還不把門關了。”話音剛落,只聽“咣當”壹聲,該男子從屋內把本來開著的壹扇鐵門關死。D線索提供人: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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