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信息;(2)寫作的方式;
(3)正文;
(4)材料載體;
(5)書寫的技術;
(6)裝訂形式。
根據這六個標準,有幾種說法來衡量很多書的出處:“陶器論”過分強調陶文的作用,陶文卻是可有可無的點綴;《河圖洛書》只是來自遠古的神話傳說,並不充分;甲骨文、青銅器、石雕都不能叫書。
著名書史家錢存訓指出:書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竹簡、木簡,它們編成壹根書繩,聚成壹片,就像今天的書冊壹樣。
先解釋壹下“古籍”的“書”。“紀”在這裏是書,“古籍”是對古籍的雅稱。書是壹種什麽樣的東西?商代的龜甲和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蔔後刻的甲骨文,並不構成書。商周青銅器上的銘文,即所謂的“青銅器銘文”,是王公貴族對鑄造器皿起源的描述。雖然文字有時很長,以誇耀其功績,但其性質仍類似於後世的頌德銘文,不能算作書。中國從商朝開始在竹簡上寫字。《尚書》托多斯說:“只有殷代先民有書有典。”“書”的古文字就像壹排用兩條帶子綁著的竹簡,“典”就像拿著壹本書或者放在幾個書案上。但這種典在商代還不是書,只是詔書之類的文字,像後世所謂的檔案壹樣保存下來。到了西周和春秋時期,留下的檔案就更多了。西周和春秋時期,人們作了許多四言詩,起草了貴族間各種禮儀的程序或細則。也有周人用蓍草占蔔的卦言;春秋時期,諸侯國在壹年中的日期所寫的大事記,稱為《春秋》或《史記》。這些都由朱和石負責。其中,除了大事記是後世史書的雛形外,其余的都沒有編成書,只能算是檔案或文獻。直到春秋末期、戰國初期,學術文化才從朱、史那裏得到解放,戰國時期的孔子、學者們才把積累的檔案文獻整理成《詩》、《書》、《禮》、《易經》、《春秋》等教科書進行哲學闡釋。這些教科書稱為《經》,解釋《經》的記載經過編纂後稱為《傳》或《說》,除《經》、《傳》、《說》以外的記載稱為《記》。同時,戰國時期的各個學派,也就是後世所謂的先秦諸子,也有很多著作,出現了自然科學技術方面的專著。這些經典、傳記、語錄、筆記、先秦諸子著作、科學專著,是中國最早的書籍和古籍。《漢書·藝文誌》記載最早的書籍就是這些古籍。後來列入朝鮮公共和私人書目的各種著作,屬於經典、歷史、書籍和收藏,也是今天公認的古籍。學術觀點:中國有六千年文明史,書籍作為文明的重要標誌,與中國古代文明社會並駕齊驅。從墻石、鐘鼎、竹簡、書信、簡牘到紙張,都是在向社會傳播文明和知識。但是經過多年的朝代更替和天災人禍,能保存下來的古籍已經不多了。因此,古籍收藏者非常有必要認清古籍中善本、善本、善本的定義。孤兒的概念比較清晰。凡在中國只有壹本收藏,而沒有收藏或描述的,在中國稱為孤兒。善本和珍本的定義壹直是版本鑒定家爭論的問題。宋小賢老師曾在1987發表論文指出:“善本是稀有或珍貴的書,善本是內容有用、流傳稀有、校對優秀、有藝術價值的書。”在李誌忠看來,“珍本”是西方概念和詞匯中珍貴的、有價值的、稀有的復制品,實際上是用“珍本”的概念代替了“珍本”的含義。歷史悠久、代代相傳的書籍自然彌足珍貴。即使有明顯的文字,也算是珍貴的版本,古今中外都有實例。本來“簡”不等於“善”,稀有的東西不壹定是好的,但是沒有人會把珍貴的東西當糞土。這其實結合了“簡”和“善”。彭羚先生認為,從廣義上講,凡是利國利民的優秀古籍都應視為善本;善本善本的核心價值是文學價值,是以文物為基礎的。文物主要是在確定古籍真偽、年代、版本的基礎上獲得的,藝術價值對於古籍來說是形式。具有較高文化價值、文獻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古籍,無疑是不可多得的善本;有時候,壹部價值突出的古籍,也應該算是壹部善本。我國傳統的古籍分類采用經、史、亞類、集四大類,四大類又細分為四十四類:
儒家經典及其詮釋是經典部的中流砥柱,比如禦筆詩經,還包括古代音樂和文字方面的書籍。
歷史系主要包括各種體裁的史書,也包括地理、政治類書籍和目錄類書籍。
分科範圍很廣,包括百家爭鳴、算術、天文、生物、醫學、軍事、藝術、宗教、占蔔、風水、算命、筆記、小說、書籍。收藏,然後記錄詩集、文學評論和關於歌詞、歌曲的作品;個人作品稱為“集”,集體創作稱為“集”(如《六子文選》)。中國印刷術的演變;
雕版印刷起源於唐代,宋代以後成為中國傳統書籍制作的重要方式。早期的木刻壹次只能印壹種顏色,稱為“單印”;如果幾頁規格完全相同的紙,在不同的部位塗上不同的顏色,反復印刷,就可以產生雙色、三色、四色甚至五色的效果,這就叫“套印”;用套印技術印制的書籍稱為“套印本”,是中國古代最具特色的彩色印刷技術。活字印刷就是用銅鑄或木頭做成獨立的字體,然後拼成版式印刷(圖4《禦數與精》)。乾隆皇帝將宮中用木活字印刷的書籍稱為“聚珍版”。石板印刷是西方技術,清末傳入中國。由於它的快速和低廉的價格,它很快就流行起來。古籍結構是指某壹特定古籍的外在形式和內容的各個組成部分在流傳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特定名稱。
1.書皮:俗稱書皮,又稱封面。(修復技術規範2.28)是在書的正面和背面加的保護書的封面。書皮的材料壹般選用硬紙,書皮上題寫書名。
2.書簽:用來書寫古籍書名的長方形紙片,通常貼在古籍封面的左上角。有時有卷和作者的名字。(維修技術規範2.29)
3.書頁:按照手稿的次序排列的書寫和印刷的單張。(維修技術規範2.9)
4.封面:位於葉子的後面,所有葉子的前面。書名,作者,出版時間和地點經常被刻上。(維修技術規範2.18)
5.護葉:又稱副葉,用來保護書芯或連接書衣。(維修技術規範2.19)壹般是壹張白紙。在書名之前或之後。
6.書芯:指在書皮前或書皮前已裝訂在壹起的書籍。(維修技術規範2.20)
7.書芯:書芯的壹部分,它被扭曲並被釘在右邊。(修理技術規範2.24)也就是捆綁時錐孔套螺紋的地方。
8.書背:又稱書脊,與書口相對,上下封面分開或連接的部分,相當於書的厚度。(修復技術規範2.25)即書籍裝幀的側面像書的背面,故稱書脊。
9.書頭:書上端的切口。維修技術規範2.21)也叫書的開頭。
10.書根:(修復技術規範2.22中使用的術語叫做“書腳”,解釋為:書下端的切口,也叫書根。)有些古籍在書根處有書名、分卷、冊頁,但這些書名不壹定準確,有的印刷死板,有的是藏書家自己為了方便查閱、閱讀或保護而寫的,多為簡寫名稱。11.書角:頭腳右端。(維修技術規範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