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見過她,所以我不知道她長什麽樣。但也許是青少年。知道這些後,心裏莫名的甜。反正我名義上有媳婦了。雖然我對男女之事壹無所知,但我只知道有媳婦總比沒有媳婦好。
初中畢業後,我沒有上學,開始在外面打工。我去了壹個偏遠的小鎮,而不是大城市。雖然我文化程度不高,但我很勤奮,也願意動腦。很久以後,我的工作已經做得很出色了。偏遠的地方,畢竟是城市,比山區開闊多了。我漸漸融入其中,不僅經常和老鄉來往,也經常和因為工作而結交的新朋友來往。壹個朋友表示關心,問我老家有沒有人。我不好意思承認年輕的婚姻說不,平靜的日子突然被打破了。有壹天,我下班後,壹個叫雲的女孩約我去看電影。我們壹起去的。我完全不記得看了什麽電影,故事也不記得了。只記得從電影院出來後,請雲吃飯,要了幾瓶啤酒和幾個菜,邊吃邊聊。聊起小時候的趣事,書上的故事,開心的地方,兩個人都哄堂大笑。後來雲喝多了。原來,她從來不喝酒。不知道為什麽,那天她喝多了,連話都說不清楚了。也傳到了我未婚妻家秀芳。秀芳的父母托人對我父母說:“孩子大了,大家多見面,多聊聊,也有好處。多來我們家。”
與兩位老人熱情的問候不同,我看到秀芳的時候,看到她的臉是藍色的。我想這是我們第壹次見面,我害怕怯場,所以我沒有在意我只是覺得我來這裏對不起雲小姐。雖然心裏有些矛盾,但此時,事情似乎已經無法改變。按照農村的規矩,男方吃完飯要帶女方去他家,走壹走,看看,然後男方再送回來,於是我和秀芳就上路了。我想我得說點什麽,但她低著頭,壹句話也沒說。她只是抽泣著,擦了壹會兒眼睛。我和家人覺得路上風大,她感冒了,就給她找了點感冒藥。但是吃了藥不久,秀芳就哭了起來,把我和家人都嚇壞了,以為我又提了退婚的事,讓她很委屈。於是,我媽問了壹遍又壹遍,卻說起了父母的煩惱。原來她爸爸是繼父。因為她親生父親當年在生產隊幹活,突然自稱皇帝,把壹起幹活的人叫做“將軍”“大丞相”。他自己不工作,叫別人退出。這壹事件得到了反映。當時公社以“反革命罪”把他送走了,他後來被判了七年徒刑,於是他母親改嫁了。
繼父很愛秀芳,但她壹直認為繼父不喜歡自己,只愛繼父的弟弟。她不明白為什麽親生父親被帶走,讓自己變成了壹個可憐的人。她看不起母親,不理解母親生活的艱辛。她只覺得自己再婚羞辱了父親,父親被捕羞辱了自己。同時,她恨自己的父親,恨自己為什麽會生在這樣壹個時代,這樣壹個家庭。簡而言之,她討厭所有人。
本來,這個女孩不應該在這種場合說這些話,但她還是說了,沒完沒了地笑著,唱著。我們覺得這不正常。是因為秀芳發燒了,亂說胡話嗎?
我不敢耽擱。我去邀請秀芳的父母商量要不要去大醫院。女孩父母說:“可能是重感冒。我們去農村打幾針吧。大醫院花錢太多,所以我們都很窮。還是不要去了吧。”我不同意。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去了市裏的醫院。醫生的診斷書上寫著:秀芳患有中度精神分裂癥,病因不明。可能是她受到了精神刺激,也可能是先天性的,早就沒發現這個病了。遇到特殊情況或特殊誘因,她會笑會哭,發作時會不理智。嚴重的話,她會狂躁。這種病不排除遺傳的可能,治愈的希望不大。世界上沒有根除這種疾病的特效藥。
醫生的話猶如晴天霹靂,把我和家裏所有人都驚呆了。妳要先考慮治病,剩下的先放壹放。住院手續都是我出的錢,在醫院抑郁了幾天幾夜。茶飯不思,幾天就瘦了十多斤。父母又商量,讓男孩退婚。畢竟這是他兒子壹生的大事。嫁給這樣的人會毀了兒子的壹生。妳不能毀了壹個女孩。毀掉另壹個兒子。他們去找秀芳的家人主動解除婚約。秀芳的爸爸很開明,對我爸媽說:妳放心,我們會勸她的。
幾個老人來找我的時候,秀芳的父親開口了:“這樣的情況我們誰都不會接受。但是已經這樣了,我們也無能為力。如果妳想離婚,我們誰也不會說妳什麽。畢竟有法律規定精神病人不能結婚。如果妳願意花時間陪她,妳可以留下來。如果妳不想和她在壹起,妳可以離開。這都取決於妳,我們將等待妳的話。妳說,去不去?”
我媽媽過來拉著我的手,示意我們走。我們還在等什麽?所有人都認為我不會留下。但此時此刻,我心中有兩個靈魂在交戰。壹會兒魔鬼戰勝了上帝,壹會兒上帝戰勝了魔鬼。我是上帝的臣民嗎?還是魔鬼的下屬?有些是不可分割的。最後,上帝勝利了。我推開我媽的手說,我要娶她。
我掏出秀芳的吊瓶,拉著她的手去了婚姻登記處。我自告奮勇在結婚登記簿上按了壹個鮮紅的手印。拿到結婚證後,我帶著她踏上了漫漫求醫路。只有我知道她受了多少苦,受了多少苦。去了很多大醫院,花光了所有積蓄,試過路邊廣告偏方。
在我精神處境最困難的時候,我在星期天帶著秀芳去教堂祈禱上帝讓她好起來。我還去廟裏求觀世音菩薩濟貧,求如來開恩開恩,保佑姑娘平安。
婚後,秀芳的病經常發作,發作時又抓又咬,每次發作都會在我身上留下疤痕。有壹次,我帶她去壹個山村找壹個鄉村醫生,碰巧他還沒有收割完小麥。我幫醫生割了兩天麥子,種了兩天玉米,鄉村醫生什麽藥都不要,就給秀芳打了幾針,說:“回家就好了。”秀芳壹回家,又發作了,摔盤子和罐子。我真的想哭。最難過的是2000年春節,臘月二十五,秀芳因為我照顧不周跑出了醫院。我付出了我當時所有的錢,在報紙和電臺上做了壹次對妳的尋找,然後把希望寄托在了警察局。警方表示:這種情況不屬於重大案件。派出所和110只是幫忙找,主要靠家屬的努力。我在異國他鄉,壹個人,沒有朋友,漫無目的的找,遠遠看去和她有點像的人都跑過來認,腫腿,磨腳,問我聲嘶力竭。除夕前夕,雪下得很大,鞭炮聲此起彼伏,而我卻在壹步步尋找。看著別人家溫暖的燈光,我無助地蜷縮在雪地裏,任淚水流下來,滴進雪裏,融化了雪,又凍結了雪。上帝保佑,我終於在正月初二在城市邊緣的小旅館裏找到了她。我看到她的時候,她好像突然明白了,笑著,眼淚卻流了下來。
這樣的事情我經歷過不止壹次了。我有時候會想,這是救世主的生活嗎?我沒什麽感覺。我想過死亡,但我能擺脫它嗎?
有壹天,我再見到雲的時候,她已經是孩子的媽媽了。雲早就知道了我的情況,眼裏滿是敬佩和鼓勵。她說,妳說得對,好心終有好報。她抱著孩子向我深深鞠了壹躬。我百感交集,同時獲得了信心和力量。
也許真誠真的能感動上帝。在我的照顧下,秀芳的病情有所好轉,生了壹個胖胖的兒子。為我們付出了很多的她的父母喜氣洋洋。
但是心裏還是有壹股淡淡的悲傷,給人的感覺就是我只是皺眉,但是我是往心裏去的..."
我送雲回家,但我不知道她住在哪裏,當時也沒有出租車。我只好扶她到我自己的地方休息。安頓下來後,我坐在椅子上看了壹晚上的書。第二天早上雲醒來,有點不好意思,我們相視壹笑。從那以後,每當看到我,雲的臉就會紅。
壹個人再遲鈍,也不會懂女生的心思。我清楚地從雲的眼中看到我的愛。說實話,我也很喜歡她,忍不住想象能娶她是壹大幸事。但壹想到家裏年輕結婚,我就不敢對雲做任何承諾。我想,不管怎樣,我都要解除婚約,才能和她牽手。我要回家告訴父母,我要放棄我的婚姻。
可想而知,這件事在我家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媽媽首先考慮的是錢的損失。按照當地習俗,如果男方不想要女方,每年的節日禮金和訂婚禮金不是白送的,要付給女方壹些錢,算是延緩青春流失的補償。父親考慮的是人際關系。公婆年輕的時候是朋友,親戚也沒法面對。父親骨子裏有壹種根深蒂固的思想:他寧願讓別人對不起自己,也絕不會做對不起別人的事。如果他兒子斷絕關系,他會對不起別人。
我說,我又不認識她,怎麽能娶她呢?我爸媽說,如果以後住在壹起,我們會互相了解的。我們老壹輩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這位母親甚至跪下來乞求上帝讓她的兒子放棄背叛的想法。他還告訴我,如果妳斷絕婚姻,我會為妳而死。
後來我想,如果我再勇敢壹點,我就對她做出了承諾和責任;如果我更堅定地說服父母,也許我的命運從此不同。但是現實中沒有如果這個詞。結果我被父母說服,放棄了背叛父母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