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不能隨意看病。據明太祖朱元璋說,古代的醫生基本都是男性。在儒家倫理占主導地位,男女有別,男女不親的背景下,壹直有女人病難治,十個男人不如壹個女人的說法。尤其是對於皇帝後宮的女病人,男醫生尤其“碰不得”。即使是重病,也不能隨便請男醫生進宮給女病人看病。而且歷朝歷代都有規範後宮女子求醫行為的規則。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六月,明太祖朱元璋特別規定“宮下有疾者,大夫不得入宮。”可見,嬪妃只能根據病情要求醫生開藥,也就是所謂的“以證取藥”。
這樣看來,朱元璋的本意是“吸取前代女性災難的教訓,建立嚴明的紀律,嚴於內教”,基本上是考慮後宮女性的隱私。後宮即使允許醫生看病,也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民間有個傳說,明太祖朱迪的孝皇後患了乳腺疾病,很多名醫診斷後都沒有效果,都是因為不能直視而難以確診。壹天,壹個道士來了,說他能治好皇後的病。但道士只能遠遠地站在門外,不能進入皇後的房間。如何把脈?道士想出壹個辦法,讓人在皇後手腕上纏壹根絲線,通過這根絲線判斷皇後的脈象。
為了測試道教醫術的真實性,朱迪偷偷將絲線綁在皇後的玉環和貓的腳上。結果被道士識破了,道士真的治好了皇後的病。這個傳說既說明了道士的醫術相當高明,也反映了古代男醫生治療貴族婦女的艱難。
民間女性也受到封建禮教的禁錮,患病的女性,尤其是患有婦科病的女性,往往羞於啟齒或者含糊其辭。有些女患者寧死也不願透露自己的隱私。在袁明善的《良家婦女》中,記載了患有潰瘍的寡婦馬史拒絕接受男醫生的治療,最終死去。馬史說:“我寧死也不願看到這種病。”
男醫生不能碰女病人的皮膚。按照明代的行醫標準,“隔著簾子診病,必須用紗布蒙住雙手”。就醫模式有“走出去”和“請進來”兩種。“出門”是去醫生家看病,但女人生病時,更多的是“請進來”帶醫生回家看,方便醫生望、聞、問、切。這時候女患者還是不能直接看病,要用東西隔開,以遵循“男女授受不接吻”的信條。即使能出來看男醫生,女患者也要用圍巾或扇子“遮臉”。
壹般來說,家屬會在病床前支起床單,有的會在閨房外掛上窗簾。醫生可以通過床單觀察女性患者的顏色和舌象來完成“看病”的程序。
當然,僅僅“看”是不夠的。在“四診”環節中,最重要的是“切”。脈診,又稱切脈,是摸病人手臂的脈搏。在古代,女人最怕讓別的男人摸自己的手,被陌生人摸被認為是“失貞”。宋代司馬光《家模》記載了壹個例子:壹個女人帶著孩子,擡著丈夫的屍體待在屋裏,男掌櫃不肯,把她拖了出去。女子覺得自己很臟,用斧頭砍斷了自己被拉的手臂。這種行為雖然偏激,但說明古代女性的貞操意識很強。所以在古代,男醫生給女病人看病的時候,絕對不會直接接觸她們的皮膚。但是不碰脈診怎麽樣?醫生會戴上手套,或者用紗布包住女患者的手臂,然後把脈搏測壹下。
明代名醫李在《醫學概論》中寫道?規範醫療行為,總結了壹套古代醫生的行為準則,其中提到了對女性患者的以下註意事項——
“女子確診,必問其至親,先問其證色、舌象、飲食,再以重證於床上確診,或以簾子於門上確診,亦以紗布蒙手;寡婦比較恭敬,這不是小節。”李還特別指出,醫生在遇到女病人的家庭困難時,要“給自己穿上紗布”。
皇室用女醫生治療嬪妃“視哺乳期疾病而定”。清朝的神醫給慈禧太後做窗簾。”李{說的是對待普通女病人的註意事項。如果隱私要求比較高,不允許隔著紗布掛窗簾。我該怎麽辦?首先是找女醫生。但古代女醫生不多,男醫生水平遠高於女醫生,重要的女病人要請男醫生。
但是,男醫生即使德高望重,也要避免面對女患者。據說他們常用的診法是“拉弦切脈”,也叫“吊絲切脈”。所謂“牽線切脈”,就是將壹根絲線的壹端固定在女性患者的手臂上,另壹端由遠處的醫生握住,通過絲線的信息傳遞來完成脈診過程。清朝的神醫就是這樣對待慈禧太後的。據《女性病歷的性別探討——以慈禧太後病歷(1880-1881)為例》壹文介紹,有壹次慈禧太後臥病在床,壹位陳姓醫師隔著簾子為她診治:讓宮女將壹根彩色絲線的壹端扣在慈禧太後的手腕上,陳慈禧太後照著事實上,陳郁已事先從宮女和太監那裏獲得了慈禧的病情,這只是壹場切脈的表演。
“掛絲切脈”需要醫生的醫術和臨床經驗,但並不靠譜。為了提高對女性患者的診斷,壹些醫生發明了壹個女性身體模型,讓女性患者作證什麽是不舒服。這種診斷很有針對性,既避免了男女皮膚直接接觸的尷尬,保護了隱私,又提高了診斷的可靠性。唐代有壹位四川名醫,名叫贊銀,精於婦科,著有《肖靜保》。雲音生前行醫時經常帶壹個女性身體用具,確診時會拿出來,讓女患者自己指出不舒服的裝置,對癥下藥。
需要註意的是,在古代,女患者避開男醫生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也是為了保護醫生,減少了女性的困惑。因為古代不乏女病人勾引男醫生,宋的易建誌?C篇《聶叢之》中的好醫生聶叢之,在給女病人治病時,直接要求和他上床,差點出事。
施壹誠的妻子李病重,生命垂危,聶叢之治好了她。李很漂亮,但她很放蕩。看到聶叢之壹表人才,他趁丈夫不在,假裝生病,派人把聶叢之請到了家裏。不料,李見了聶大夫後,說:“賴軍復活了,雖天下無物報恩,我願以此身為枕。”聶叢之驚恐地逃走了,再也沒有來到門口。
元末名醫用“脫衣法”治療女病人。《武進縣誌》記載名醫用奇招,“其妻用手不放心,以保護女病人隱私”,這是古今醫生的本分,也是醫生的職業道德要求。但在古代,有醫生故意暴露女病人的隱私來治療女病人的疾病。胡廷光《清代傷科文集》記載了這樣壹個案例:壹位醫生治療壹位腿骨脫臼的女病人,但只固定了牽引端就匆匆離去,把女病人的腿留了出來。女患者尷尬到“羞愧萬分”。她“突然把左腿縮了壹下,沒有意識到腿骨在臼裏”,壹下子就把傷治好了。元末時,名醫許娣曾用壹種奇特的方法治療壹位女病人,這種方法就是公然脫去她的衣服。根據武進縣的記錄,壹個女人患了壹種奇怪的疾病,她的家人請許娣治療。許娣沒有開處方,而是開始在眾人面前脫女人的衣服。最後女病人只剩下內褲了。這時,“她老婆覺得沒必要用手保護她,就俯下身去了。”
原來,醫生此舉是讓女性患者服用“心藥”,采取“情緒療法”,現代稱之為“心理療法”。古代醫生認為人有“七情五欲”。“七情”是七種情緒:喜、怒、憂、思、悲、懼、驚,喜、怒、憂、思、懼是“五誌”。由於患者的誘因不同,需要“對癥下藥”。
上述醫生有意暴露女患者隱私,是心理治療中的“羞辱法”。他們利用女性患者害羞、怕羞辱、重視隱私的本能,故意暴露患者隱私,讓她產生被羞辱的感覺,刺激她產生短期的、強烈的自衛心理和行為,以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
古代有很多對女病人特殊對待的情況。就像現代人常說的“愛情可以療傷”,在古代真的是有醫生治療的。清代魏人L續名醫案記載明末清初奇人傅青,曾救治壹名女子,女子因郁怒而頭暈。藥方是“軟石頭湯”:讓女方的丈夫把壹塊石頭煮到軟,然後給妻子喝軟石頭湯。丈夫煮了幾天幾夜,石頭還沒變軟。女人被丈夫的愛感動了,起來壹起煮石頭。傅青看到這種情況,說石頭不能煮軟,妳的愛已經趕走了病魔。倪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