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寧說,她和男友訂婚半年多了。本來雙方父母都已經談妥了壹切。男方出了6萬彩禮,訂婚的時候先出了3萬。他沒有離開婚房,女方嫁了壹輛車。壹切都準備好了,他只高興結婚。但是婚禮前壹個月,寧寧發生了意外,讓未來婆婆直接毀約。
寧寧說,結婚前壹個月,她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也是因為懷孕,婆婆突然變臉,給了寧寧退婚的想法。
寧寧說,知道自己懷孕後,未來婆婆在確定懷孕事實後,直接改變了雙方父母當初談好的壹切。婆婆不僅不願意支付6萬元彩禮,還要求寧寧給小兒子買套房。婆婆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寧寧掙錢多,而且壹點都不差。她嫁出去就是壹家人了,自然要給弟弟買房。
當然,寧寧直接拒絕了未來婆婆的要求。聽到寧寧的拒絕,婆婆並沒有生氣。她反而繼續對寧寧說:“媳婦,這樣怎麽樣?我給自己買壹套房養老,妳幫我還房貸。反正妳年薪壹百萬,壹點壓力都沒有。”
聽到婆婆的話,寧寧很生氣,直接對婆婆說:“婆婆,我壹年掙幾百萬,也不會去妳家扶貧。我憑什麽給妳買房養老?”聽到寧寧的回答,未來婆婆很生氣,於是大聲對寧寧說:“那妳就應該退婚。如果妳不同意這壹點,那麽妳就不能結婚。我覺得妳懷孕了誰會娶妳!”!
聽完婆婆的話,寧寧什麽也沒說,轉身直接走了。那天,她找到男朋友,問他她該怎麽辦。但男友對她說:“這件事他管不了,妳們自己商量吧”,也是男友的這句話,讓寧寧徹底有了退婚的念頭。
寧寧說,這件事之後,她沒有告訴父母。她想了很多。雖然她想離婚,但仍未下定決心。因為她肚子裏已經有孩子了,很多人勸她孩子是無辜的。此外,婚禮請柬也是為了孩子而發出的。我爸媽為此準備了很久,很開心。她不想讓父母感到羞愧和失望。她總是很焦慮,所以她問我:
邊肖有話要說:
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壹樁婚。”但對於寧寧的這段婚姻,我覺得她應該直接退婚,因為即使寧寧妥協答應了婆婆的要求,這樣的婚姻也註定是不幸和悲劇的。因為寧寧的妥協只會讓婆婆得寸進尺,變本加厲。這是人的本性。就像俗話說的“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如寧寧所說,她沒有義務幫姐夫買房,也沒有義務為婆婆養老,所以她的拒絕是合理的。錯的只是她貪婪的婆婆和不負責任的男朋友。對於這樣的婆家,她是永遠嫁不出去的。
在我看來,寧寧應該把這些事情告訴父母,因為父母有知情權。寧寧擔心父母丟面子根本不是問題,因為父母的丟面子和寧寧的終身幸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寧寧說她不忍心讓父母傷心,但其實父母是高興的,因為他們覺得她嫁了個好人家。但如果她的父母知道真相,我想他們壹定會阻止寧寧,因為他們覺得對不起傳宗接代,他們的父母最擔心自己的孩子。換句話說,如果寧寧為了父母不傷心,偷偷妥協了婆婆,她以後的婚姻不幸,妳說她父母知道了會怎麽想?父母壹定會感到痛苦和內疚,認為女兒的壹切不幸都是他們造成的,所以這壹切她都應該明白。
另外,寧寧的男朋友其實沒那麽愛她,因為愛她的男人絕不會把所有的風險和責任都放在寧寧身上,也不會讓寧寧做出選擇,讓寧寧承擔所有的壓力。
從她男朋友對這件事的態度可以看出,這個男人是壹個沒有責任感和擔當的男人,所以即使她嫁給他,她以後也不會幸福。我真不明白她看上這個男人什麽了,居然想嫁給他。
在我看來,那些說孩子是無辜的,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的,都是站著說話好像很輕松的人,因為針沒有紮在他們身上,所以他們壹點感覺都沒有,自然就可以隨便胡說八道了。
在我看來,孩子永遠不應該成為寧寧的障礙,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每個母親在孩子出生之前都有選擇是否要孩子的權利。所以對於寧寧來說,她決定要不要孩子,誰也沒有資格說三道四,因為是她的,不是別人的。這壹切都是她自己的事,她只能自己做決定。
在我看來,寧寧未來的婆婆沒看懂,完全忘記了“十年看婆婆,十年看媳婦”這句話。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有多蠢。就算她算計兒媳婦成功了,她能保證未來的兒媳婦不會報復她嗎?她不害怕。如果她算計失敗,媳婦不嫁,這會毀了兒子的婚姻嗎?
我經常告誡身邊的父母,孩子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父母就不要多管閑事了。因為這種多管閑事不僅吃力不討好,而且害人害己。不如多做壹件事,少給自己添麻煩,這樣妳的晚年才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