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心力衰竭
壹旦確診,就要按照標準進行治療。
(1)初始治療為面罩或鼻導管吸氧;嗎啡、袢利尿劑、強心劑等。都是靜脈註射的。讓病人取坐位或半臥位,雙腿下垂,以減少下肢靜脈回流。
(2)仍處於緩解期的患者應根據收縮壓和肺充血情況選擇血管活性藥物,如正性肌力藥物、擴血管藥和縮血管藥。
(3)病情嚴重,血壓持續下降(
(4)動態測定BNP/NT-proBNP有助於指導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療。如果治療後水平仍然較高,預後較差,應加強治療。治療後其水平下降,下降>:30%,提示治療有效,預後良好。
(5)控制和消除各種誘因,及時糾正基礎心血管疾病。
2.慢性心力衰竭
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療已經從短期的血液動力學/藥理學措施如利尿、強心和血管舒張轉變為基於神經內分泌抑制劑的長期和恢復性策略,目的是改變衰竭心臟的生物學特性。
(1)病因治療控制高血壓、糖尿病等危險因素,抗血小板藥物和他汀類藥物用於冠心病二級預防。消除心力衰竭的誘因,控制感染,治療心律失常,糾正貧血和電解質紊亂。
(2)改善癥狀,根據病情調整利尿劑、硝酸酯類、強心劑的用法用量。
(3)正確使用神經內分泌抑制劑應從小劑量增加到目標劑量或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劑量。
(4)監測藥物反應①水鈉瀦留減少者,可逐漸減少利尿劑用量或小劑量維持治療,早期難以完全停藥。每日體重變化是檢測利尿劑效果和調整劑量的可靠指標,可早期發現液體瀦留。在利尿劑治療中,應限制鈉的攝入(;5.5毫摩爾/升)或癥狀性低血壓(收縮壓
(5)監測頻率患者應每天自測體重、血壓、心率並登記。出院後每兩周復診壹次,觀察癥狀體征,復查血生化,調整藥物種類和劑量。在患者病情穩定3個月,藥物達到最佳劑量後,每月隨訪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