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鄉在農村,書畫之鄉——阜陽太和。小時候在鄰村的小學上學。當時路邊有養蜂人,印象中好像是流動的。只有到了春天,我才把大箱子搬到路邊。放學回家的必經之路,其實蜜蜂壹般不會主動攻擊人。他們害怕了,就捂著衣服跑過去。但是有朋友說蜜蜂的蜜是甜的,所以我們在河邊抓蜜蜂。蜜蜂好像要喝水,所有的河邊總是有很多蜜蜂。我想的真周到,不會直接用手抓。我會在我的練習本上撕壹張紙,然後把它放在壹個圓錐裏。然後捏起來把蜜蜂的刺放在鞋子的泡沫底子上,蜜蜂就會主動去刺鞋底,然後擠肚子吃蜂蜜。這個時候註意壹下,有時候其他的東西也會擠出來,也是味道十足。俗話說,河邊站總有濕鞋,偶爾的失誤也能討蜜蜂歡心,給壹兩只。不過大部分都在我手裏,我還是比較護臉的。
那種感覺,突然壹股暖流,激起了被蟄部位的熱度,漸漸緊張起來。過了壹會兒,光滑如蠟,光亮如新。暫時堵塞了血液循環,沒錯,手指頭粗;我的止疼方法比較獨創。我把被蟄的部分放在嘴裏,用牙齒咬住,用力。所以妳不會感覺到刺痛,因為只有牙齒疼,以毒攻毒。
當然,除了手,還有壹個共同的部分就是頭。那是黃蜂,黃蜂的!比蜜蜂厲害多了,我覺得黃蜂很蠢,毛都出不來。我幫了他壹把,但他們蟄了我。那種感覺不是酸酸的,而是嗡嗡的。我不禁咬緊牙關。也許咬咬牙就能止疼!那是我小時候,去外婆家,她給我打了針,把腫的地方挑出來。我怎麽能就此罷休呢?讓我哥和幾個表兄弟捅了馬蜂窩。用的招數就是攻其不備,燒其不備。我們五個人,以只傷兩個人為代價,成功消滅了黃蜂的壹個據點。這東西可以賣錢,當時還挺貴的,我們就得意洋洋地拿回家讓奶奶養著。
我的體驗是好的。我自己帶的,但是有些黃蜂有毒。我必須及時去醫院。真的有人被蟄死了。也許我也是致命的。所以不要主動去招惹這些小生物,蜜蜂蜇人很快就死了,人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何必呢!傷敵800,損己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