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也要有戶口。不要以為夫妻之間的收入是雙方的,債務也是雙方的。兩個人是壹頭霧水的交代。夫妻之間也要有壹本賬,誰賺了多少,家裏花了多少,余額是多少,都要記錄下來,這樣壹目了然,夫妻之間就不會有猜忌,也不會有被錢傷害的感情。只有經濟賬算清楚了,夫妻之間的感情才能穩固穩定,才能朝著壹個方向努力,生活才能越來越好。如果夫妻之間是借貸關系,就更要把賬理清楚,不要做壹筆糊塗賬。都說談錢傷感情,不談錢更傷感情。就像羅爾和鄭爽之間的貸款糾紛壹樣,兩個人糾結的是這2000萬元怎麽花,花在誰的身上。夫妻也因為2000萬徹底成了仇人,鬧得滿城風雨,讓人見笑而大方。
訴訟我個人認為,即使是夫妻之間,覺得經濟賬算不清的時候,也應該在法律上起訴,讓法院來決定夫妻之間的賬怎麽算。這樣夫妻關系才有機會。如果夫妻之間有經濟糾紛,我完全不能理解。因為人性是自私的,想要謀求最大的利益,夫妻也是如此。如果不夠愛,不再愛了,還有很多情侶為了錢反目成仇。
夫妻之間的經濟糾紛,如果還有愛,可能會順利解決。如果沒有愛情,打官司會是個好結局。有多少情侶因為金錢的沖動而鋃鐺入獄?所以夫妻之間如果有經濟糾紛,還是尊重事實,自己解決比較好,不要試圖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