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切斷的殘肢,立即放入幹凈未使用過的塑料袋中,紮緊袋口(如果能在裝袋前用幹凈的布包裹更好)。如果是熱的,要放在冰盒裏低溫保存,但塑料袋不能漏,以免汙染殘肢。切忌將殘肢浸泡在水中或消毒液中,也不宜用熱水袋保溫。
(3)如果傷肢沒有完全斷掉,只要有血肉相連就不能斷掉。盡可能用幹凈的布包裹(最好有消過毒的紗布片),盡可能用夾板固定受傷肢體,以免加重傷情。
(4)為了保留血管以便與斷肢連接,盡量用加壓包紮止血。不要或少用止血帶。
(5)肢體骨折與對接手術間隔時間不宜過長。否則會導致斷肢的細胞死亡,即使接上也很難存活。所以要求迅速轉運到有條件的醫院。最好延遲到傷後6 ~ 12小時內,約15小時,甚至24小時內。如果拖得太久,就不可能再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