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兩個女兒,達到了國家法定的生二孩標準。如果想再生三個孩子,是違法的。
但就目前農村的情況來看,不孝有三,養兒防老的舊觀念還很嚴重。雖然女生喊口號喊了很多年,但是女生結婚,婆家願意讓孩子跟媳婦姓,是不是幾乎沒有?
我曾經聽到壹個老人翻著家譜說,人,就是壹代人而已。壹代代傳下來的香,全靠男生。只有兒子才能被寫進家譜。女兒出嫁,不過是潑出去的水,用來給別人家滋生香火。
還有壹種情況是,在農村老了還是生個兒子好,兒孫繞膝開心。我村有壹對老夫妻,70多歲了,只生了兩個女兒。女兒們結婚了,成了兩個家庭。不能壹直陪著他們。每次見到他們,他們都不開心,有壹種特別淒涼的感覺。
所以作為農村人,還是要生兒子的。總的來說,無論是對子孫後代,還是對養老,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