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買衣服是看材質,看款式,看時尚。用我媽的話說,總是比別人早壹個季節。新年剛過就開始穿薄羽絨,沒過幾天就是羊絨大衣,然後是皮夾克。4月底開始露脖子。說到穿裙子,我肯定是這條街上第壹個,不過當時真的沒覺得冷。我媽說等我老了會把他們都找出來的。我在四十出頭的時候發現了它們。
去年,像每年壹樣,我在4月底穿著夾克和牛仔褲工作了壹整天。晚上回家,感覺腳踝涼颼颼的,肚子疼得厲害。我趕緊找出熱寶,把腳泡在熱水裏,算是解脫。我不敢再得瑟了。老實說,六月天氣轉暖,下周末我會穿上新買的紗裙和朋友去逛街,很快就會感覺到壹股涼風鉆進膝蓋。回家又是熱敷,只有很熱的天才敢光著腳穿裙子。
剛入冬的時候覺得腿冷,就買了壹條羽絨褲和壹條外面帶絨的牛仔褲,舒服的過冬。買了壹件小襯衫,其他地方挺常見的,除了脖子後面有個小洞。結果壹戴上就感覺脖子裏灌風。那是不舒服的。別提了。
結果過年的時候買了好幾件毛衣穿,更別提穿暖和的衣服有多舒服了。貂皮不穿,羽絨服後面會冷,t恤壹定要加絨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