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1款規定,明知他人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所謂嚴重性病,是指主要通過性行為傳播的嚴重疾病,如梅毒、淋病、軟下疳、性傳播淋巴肉芽腫、腹股溝肉芽腫、艾滋病等對人體危害大、傳播迅速的疾病。1,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國家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也包括他人的健康權。2.客觀來說,就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的行為。本罪是行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體賣淫嫖娼,就構成犯罪,不考慮性病的實際傳播要求。事實上,上述主體的賣淫嫖娼行為嚴重到足以造成性病傳播。3.犯罪主體必須是嚴重的性病患者。4.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仍進行賣淫活動。構成本罪,不壹定要傳播性病。即使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的性病,因而采取措施避免性病在賣淫場所傳播,仍應認識到本罪的故意,從而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