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價格應當是在正常市場條件下出讓土地的客觀正常價格。土地估價方法包括市場比較法、假設開發法(剩余法)、收益還原法、成本逼近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等。由於地塊壹般用於開發或再開發,假設開發法和市場比較法往往是首選方法,收益還原法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也是常用方法,成本逼近法使用較少。
估價人員在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估價業務時,必須準確把握未來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趨勢,同時認真分析出讓文件中的出讓和使用條件,堅持多方法比較,客觀確定估價對象的正常市場價格,規範出具相應的土地估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