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和無癥狀的低鈉血癥(即血漿Na > 120 meq/L)的處理是明確的,特別是如果可以找到並消除主要原因。因此,噻嗪類藥物引起的低鈉血癥患者停用利尿劑,補充鈉和/或鉀的不足就足夠了。同樣,如果輕度低鈉血癥是由於腎引流障礙患者不適當的胃腸外水化所致,只要停止低滲液體治療即可;
低鈉血癥、高鉀血癥、低血壓應提示腎上腺功能不全,可能需要糖皮質激素(氫化可的松100~200mg在5%葡萄糖和0.9%生理鹽水1L中滴註4小時,治療急性腎上腺功能不全)。當腎上腺功能正常,但低鈉血癥伴有ECF容量減少和低血壓時,給予0.9%生理鹽水通常可以糾正低鈉血癥和低血壓。如果原發病改善緩慢或低鈉血癥明顯(即血漿Na < 120meq/L),限制飲水量< 500 ~ 1000ml/24h非常有效。
由於腎鈉瀦留(心力衰竭、肝硬化或腎病綜合征),大多數稀釋性低鈉血癥患者很少有低鈉血癥引起的癥狀。在這種情況下,限水結合原發疾病的治療往往是成功的,開普通藥物(ACE抑制劑)結合袢利尿劑可以糾正心力衰竭患者頑固性低鈉血癥。對於以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活性增加為特征的其他ECF容積增加,特別是腎病綜合征,使用普通ACE抑制劑和其他ACE抑制劑同樣有效。如果SIADH存在,需要嚴格限制維持水量25%~50%,持久糾正有賴於原發病的成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