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
糖尿病癥狀(如1型糖尿病患者多尿、飲酒過量和不明原因的體重減輕)加上:
隨機靜脈血漿葡萄糖濃度≥11.1mmol/l或
空腹血糖濃度≥7.0mmol/l(全血≥6.1mmol/l)或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兩小時後兩小時血糖濃度≥11.1mmol/l和75g無水葡萄糖。
無癥狀診斷不應基於單壹血糖測量,而應基於明確的血漿靜脈測量。需要在另壹天至少有壹次血糖檢測結果,其數值在糖尿病範圍內,需要從隨機抽樣或血糖負荷後兩小時開始禁食。如果不能診斷空腹隨機值,應使用兩小時值。
如果過去沒有糖尿病,目前空腹血糖為6.4mmol/L,不能支持糖尿病的診斷,但可能存在糖耐量受損的風險,即糖尿病前期的風險。建議可以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進壹步明確,也可以查糖化血紅蛋白,了解近2-3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
所以建議去當地正規醫院做進壹步檢查,明確診斷後根據醫囑進行診斷。不要有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