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階段不適合劇烈運動、長期免上體育課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的,其最終成績按總分(40分)的60%(24分)計分。
考生因臨時受傷不能參加現場體檢的,其最終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壹個是現場考試滿分(30分)的60%的分值,即(18分),壹個是過程性考試的分值(與正常考生的評分方法相同)。